本文作者:佛系玩家

深圳一店招工要求每天上班16小时,月休仅2天,门店负责人:你情我愿的事不勉强

深圳一店招工要求每天上班16小时,月休仅2天,门店负责人:你情我愿的事不勉强摘要: ...

近日,深圳一名网友反映,自己到一家甜品店应聘服务员,发现合同上竟要求员工一天工作 16 小时,月休仅 2 天。

6 月 24 日,该店负责人承认,合同里的确有这些规定," 是你情我愿的事情 "。当地劳动部门则表示,遇到不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的情况可以投诉。

赵女士(化名)告诉记者,近日到深圳龙华区东龙新村一家甜品店应聘员工,发现提供的合同里规定," 自行走人 3 天内没有试工工资 …… 所有岗位每个月休息 2 天。如不安排休息算加班。班次:中午 11:00- 凌晨 3:00(包吃住),班次:中午 13:00- 凌晨 3:00(不包吃包住)"。工作期间严禁玩手机、睡觉,每次睡觉扣 50 元钱。

" 一天工作下来就八个小时休息时间,还带洗澡、收拾、睡觉。第二天肯定打瞌睡,但睡觉就扣钱。"6 月 23 日,赵女士将自己的求职经历发到网上,提醒大家 " 工作避雷 ",引来不少网友关注。

记者看到,合同的抬头是广东省爽爽甜品餐饮产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并盖有公章,规定员工入职后每个月 6500 元,优秀员工 7000 元,店长 7500 元。有人计算出普通员工的时薪仅为 13 元左右。

而根据 2025 年 2 月 24 日公布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 23.7 元 / 小时。

赵女士表示,最后自己没有入职这家甜品店。" 开出的工资在餐饮行业算是高的,但工作时长也很高,折算下来就很低了,这么规定谁干啊?"

6 月 24 日,记者以求职者的身份联系了这家甜品店的相关负责人,对方承认,招聘合同确实有 " 一天工作 16 小时,月休 2 天 " 的规定。

记者表示,时薪算下来有点低,不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工作时长和休息时间也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对此,该负责人表示:" 这你自己考虑吧。你情我愿的事,又不是勉强你来我这里上班。你可以去找那种按劳动法一天上 8 小时月休 8 天的(工作)。"

6 月 24 日,记者联系了广东省爽爽甜品餐饮产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但截至发稿未得到回应。同日,记者联系了甜品店所在的龙华区民治街道劳动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地方,可以带上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关系证明和老板的电话过来投诉," 公司愿意就协商,不愿意你可以申请仲裁、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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