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佛系玩家

购房者称认购商品房不到一年同户型降200多万:销售称已退房退款,相关部门介入

购房者称认购商品房不到一年同户型降200多万:销售称已退房退款,相关部门介入摘要: ...

近日,来自广东的廖先生向澎湃公众互动平台“服务湃”(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称,他于2024年5月认购了深圳市南山区“赤湾汇广场”(现名为“南山1978半岛擎峯二期”)53楼的一套商品房,认购总价为1354万元。今年2月,开发商下调了该楼盘7-42楼部分房源的备案价,导致廖先生认购还不到一年的房子,相比降价房源多出了近300万元的价差。

“购房时他们承诺楼盘后续再降价,前期认购者都可以享受,但现在又拒绝我的调价要求。”廖先生称,协商未果后,自己拒绝继续支付首付款,但开发商以认购书约定为由称将扣除他已支付的20万元定金。

开发商曾发出催款函,称不缴纳购房款将没收20万定金。

对此,记者曾多次联系涉事楼盘销售经理何某,均未获回应。6月2日该楼盘销售人员称,廖先生认购的房子已经为他办理了退房退款,目前此事已经解决。但廖先生称仍未收到退款,自己也在催促开发商。

商品房认购不足一年同户型降价近300万元

据廖先生介绍,2024年5月,他通过一地产公司销售人员,了解到位于深圳南山区的“赤湾汇广场”(现名为“南山1978半岛擎峯二期”)楼盘正在售卖商品房,“他说楼盘的部分房源备案价已经下调至7.7万元/平方米,在此基础上还可以打85折销售。

“地产销售人员和楼盘销售一直和我说房价不会再低了,只有这么几套,而且承诺如果后续再次降价,前期认购者都可以享受。”廖先生称,因对方的承诺,2024年5月9日,他在该楼盘的营销中心签订了《深圳市房地产认购书》,认购了该楼盘1栋2单元5301房,认购总价为1354.26万元,并当场支付了定金20万元。

廖先生称,当时自己还没有购房资格,但深圳市正在调整购房政策,新政出台后自己可以获得购房资格,“开发商让我们先交定金,等有了购房资格再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此外,廖先生告诉澎湃新闻,双方一直没有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进行“一手房预售认购书网签”。

“在认购房源后,开发商就要求我分批支付首付款,要不然不能保留房源,一共支付了131.2622万元,打到了开发商的指定账户。”廖先生称,加上此前缴纳的意向金、定金,一共支付了161.2622万元。

今年2月,廖先生获得了购房资格,本想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却意外得知该楼盘部分房源大幅降价。他通过“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查询得知,开发商下调了部分房源的备案价,以廖先生认购的1栋2单元01户型为例,此次开发商对7—42楼的01户型(共34套)房源下调了备案价,下调后均价约为6.4万元/平方米,比廖先生2024年购买时的总价相比,平均下调了200多万元,“同样的楼栋,同样的户型,我认购的房源总价是1354万元,超出了7-42楼最低总价近300万元。”

同一栋楼,同一单元,同一房型,53楼备案价为1582万,7楼为1288万。

发现房源降价后,廖先生多次与该楼盘的项目经理沟通此事,希望开发商按最新的备案价水平及优惠促销方案调整其所认购房源的备案价及认购价,“他们说只是推出低区特价单位,我买的高区不调整,所以不能降价。”

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澎湃新闻记者了解到,涉事楼盘“赤湾汇广场”(现名为“南山1978半岛擎峯二期”)的开发商为深圳市海城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商品房列表信息”中查询看到,该楼盘目前仍处于“在售”状态。

记者搜索备案价看到,廖先生所购买的1栋2单元5301房,套内面积136.57㎡,总售价为15826062元,而同单元的4201房,套内面积相同,总售价为13309285元,与廖先生认购的5301房相差约252万元。

廖先生认为,同楼栋单元、同户型,仅相差9层楼,价格就相差252万元,明显不合理,“这个差价远远超过了周边类似项目的楼层的合理差价,违反了《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的规定。”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在提供相同等级、相同质量的商品房时,无正当理由,不得对不同的交易相对人实行不同的销售价格。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4月21日,廖先生收到了开发商的催款函,催促廖先生尽快支付剩余购房款47万元,若未能在4月24日前付清房款,则将根据认购书第5条约定,没收其支付的20万定金。

对此,4月25日,廖先生就开发商未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签订认购书、实施恶意降价等问题,向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

5月19日,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回应称,关于开发企业未使用预售款监管账户收取购房款及未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签订认购书问题,住建局已立案调查,将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对于廖先生反映开发企业恶意降价、操纵价格及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价格法》、《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廖先生称,自己已经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此事,并获得受理,目前仍在调查中。

针对上述情况,澎湃新闻记者曾多次联系涉事楼盘销售经理何某,均未获回应。廖先生称,在澎湃新闻介入后,何某向他表示公司已有建议处理方案。6月2日该楼盘销售人员称,廖先生认购的房子已经为他办理了退房退款,目前此事已经解决。

但廖先生称,退款仍未到账,“(端午)节前或假期前可以退款,假期间又说节后退款,到现在都没有收到,我也一直在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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