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佛系玩家

杭州一漂流景区内村民捞手机索酬未果扔回水中,警方:行政拘留7日

杭州一漂流景区内村民捞手机索酬未果扔回水中,警方:行政拘留7日摘要: ...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她在杭州桐庐雅鲁漂流景区漂流时手机落水,当地一男子打捞后因索要 " 辛苦费 " 未果,将手机扔回水中,无奈之下该网友选择报警,最终在警方协助下取回手机,并且警方对涉事男子进行了行政拘留 7 日处罚。

据该网友描述,7 月 6 日,他们一行十人在雅鲁漂流景区漂流时手机不慎落水。起初,他们先找到景区内一摊位的村民,对方开价 1000 元,并称手机在另一摊位,随后一行人跟随至另一摊位,发现一男子正在翻找手机,并询问网友手机品牌、型号信息。在与网友确认后,该男子称需要 1500 元 " 辛苦费 " 才可拿回手机。

该网友表示,后来双方就费用协商未果,该男子竟直接将手机扔回漂流河道,并称 " 有本事自己捞去 "。手机失主情急之下下水寻找,却因河道情况复杂险些遇险,所幸被路过的陌生游客及时救起。该网友还称,当时现场多名景区工作人员在场,却未及时干预。因寻机未果,网友选择报警,民警赶到后将那名男子带走。

据网友描述,后来随着水位下降,一名当地阿姨再次捡到该手机,并坚持要 " 辛苦费 ",当得知失主原本打算给 400 元后,转而向失主索要 800 元,后经民警介入沟通,手机才被归还。

网友提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网友提供的 7 月 7 日桐庐县公安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违法行为人方某(男,49 岁,有前科)在雅鲁漂流某滩处捡到游客手机,索要辛苦费未果,明知河道布满坚硬石块、扔手机可能致其损坏,仍将手机丢至该河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方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7 月 9 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雅鲁漂流景区,景区负责人陈经理告诉记者,景区虽一直提醒游客不要携带手机,但无法强行禁止,导致漂流过程中手机掉落情况频发。由于漂流河道是敞开式的,无法完全封闭,河道边常有附近村民专门捡拾游客掉落的手机,并向游客索要报酬,金额从数百到一千多元不等。

" 我们之前也和村民沟通过,但效果有限。" 陈经理表示,毕竟有些游客认可村民的劳动力,愿意支付报酬,这种情况很难完全避免;偶尔也有游客事后不满并牵扯景区,但景区及工作人员肯定不会参与此类事情。

陈经理表示,事件发生后,景区已经加强了管理。" 现在明确规定,景区营业时间内禁止村民进入河道打捞。" 陈经理解释,一方面河道为营业场所,另一方面村民下河存在安全隐患。目前,景区已通过警示、告知等方式阻止村民下河,并在各点位设置了安全告知牌和警示牌。

针对游客手机掉落的打捞需求,陈经理称:" 景区会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处理,而且是免费的。" 他表示,后续只要公安持续保持打击力度,景区会积极配合,全力做好管理和保障工作,避免类似情况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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