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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韩国水原地方法院安山分院,对 " 素媛案 " 罪犯赵斗淳签发精神拘留令(即把人羁押在医疗机构),将对其进行精神评估。
经查,赵斗淳在今年 3 月 30 日和 5 月 11 日下午 3 点至 6 点的宵禁时段,擅自离开其位于京畿道安山市的住所。根据监管规定,其活动受限时段包括上下学高峰期的上午 7 点至 9 点、下午 3 点至 6 点,以及夜间的晚上 9 点至次日凌晨 6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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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山感化署表示:" 赵斗淳近期表现出明显的精神异常症状,在独处时会自言自语、突然大呼小叫,以及有易怒的情况。" 赵斗淳不仅多次在邻居家门口徘徊,还于去年 12 月 4 日晚间违反宵禁规定,因此被判处三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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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2 月,赵斗淳在安山市绑架并性侵一名小学生致其重伤,被判处 12 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韩国政府对其采取特殊监管措施。赵斗淳夫妇每月领取约 120 万韩元(约合 6360 元人民币)的社会福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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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办公室表示,目前,赵斗淳在忠清南道国立法医医院接受精神评估,将根据此次精神评估结果,重新考量对其的刑事处罚方案。
潇湘晨报记者何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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